经过三个时辰的扎马步魔鬼式训练,林川整个人气喘吁吁,汗如雨下。
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是绝对不会为了逞一时嘴快和秦薇薇呛声的。
不过,虽然秦薇薇的训练严酷,但是效果显而易见,经过这半个月的锻炼,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那个跑五圈就要歇息的弱鸡,如今已经可以轻松翻过一堵院墙了。
他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会,看见秦薇薇和陆宛亭围在石桌前不知道在嘀嘀咕咕些什么,秦薇薇还时不时把手往陆宛亭脸上抹。
他悄悄走近,把头凑过去,看到秦薇薇手里拿着一个精致小巧的红色圆盒,问道:“这是什么?”
秦薇薇被他陡然间冒出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拍了拍胸口,说道:“你走路都没有声音的吗?吓死我了!”
然后拿起圆盒,给林川展示道:“这是盘子坊新推出的胭脂,我们俩正在试用呢!”
唉,果然无论到哪个时代女人都是爱美的!
电光火石之间,林川似乎抓住了什么灵感,不过此事还得拉秦薇薇入伙,因为他没有启动资金,虽然自己现在不愁吃,不愁喝,但是手里还真没有一分银两。但秦薇薇是小富婆啊。
于是林川用一种火热的眼神盯着秦薇薇。
秦薇薇用双手捂着胸口说道:“你要做什么?”
“……”
林川清了清嗓子说道:“你们女人都喜欢这些胭脂水粉吗?”
“当然了,这些东西哪个女人不喜欢?”
林川想了想,点了点头,也对,连秦薇薇这样的魔女都逃不过胭脂水粉的魅力,更何况其他的本就爱美的女人。
他想起来后世的女人也是如此,每一个女人包包中都会有一只口红,而且口红是永远不嫌多,有很多了还会一直买。同等价格之下,送女人一支口红,会比请她吃顿饭,会让她更加高兴。虽然他一直理解不了女人对口红的狂热。
但是于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女人越狂热越好。
不过,这件事还得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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