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春使出吃奶的力气,也没能将那条金链子给扯下来。
她慌了,我也跟着慌了。
范春没顾着我,对我喊了一嗓子“跑”。
转身就没入了人群中。
就因为她这么一声跑,让胖男人认定我跟范春是一伙的。
我被他直接给摁到了地上,动弹不得。
我脑瓜子嗡嗡的,以为咱们这一次跑路,还没开始就又会被送回老家。
是范简,他这一次令我刮目相看,冲上来,将我从那个胖子手里扯出来,拉着我顺着火车站前面的那条路跑了得有两公里。
我第二次栽在范春手里,是在一辆挤满人的公交车上。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明白,其实范春一直对范简有一层朦胧的意思。
我们三个人挤在早高峰的公交车上,伺机动手。
一个女孩的手机没了,但不是我偷的。
女孩发现手机没了之后,情绪激动,说那是她卖血才换来的某品牌的最新款手机。
公交车上将车停在了路边,并且报了警。
那只手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跑到我的口袋的,当我摸到手机的时候。
范春开口了,她说她亲眼见到我将手伸进了女孩的包包。
一车人将视线转移到我的身上来,纷纷要求搜我的身。
范简又一次救了我,范大富教给他的绝活派上了用场,他趁着人群躁动的时候,挤到我的身边,快速用刀划破了我的衣服口袋,然后拿着手机跳窗跑了。
经过这一次事件之后,三人团体变成了两人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