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律师向法官提交了在叶康志出国的这两年里,和孔黎的电子通讯记录,以及孔黎向他国外的卡号里,所有汇款的项目清单。
电子通讯的记录里,有很多夫妻俩关系和睦,感情如常的话语。
而冯律师却说这不能证明什么?因为电子通讯本身就不足以证明什么?
即便和孔黎交流的是叶康志的账号,也不能代表就是叶康志本人和她交谈的。
很有可能是账号被盗了,是别人利用叶康志的账号和孔黎联系。
至于卡号上定期汇入的款项,也只能证明孔黎单方面给他汇过钱。
而叶康志只是知道自己的卡里,有时会多出一些钱来,并不知道是谁汇给他的?
还以为是自己的奖学金,或其他的财务进项。
对于这样的说说法,了解内情的人都怨声载道,孔繁羽更是气的咬牙切齿!偏偏她又不能说什么?除了生闷气之外,根本做不了什么?
孔黎心里是既失望又愤怒!浑身都在止不住的发抖!
没想到自己为丈夫付出了一切,最终换来的却是这样的否定!
此刻此刻,凡事了解内情的人都感觉,和这样一个无情的丈夫闹到离婚的境地,真不知道是祸还是福?
开庭后气氛就不佳,双方律师互不相让,唇舌之战火药味正浓,令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气氛逐渐升级。
原告律师歪曲事实的辩护,可以说是狡辩,让人不由得就火大。
当于律师提交了最后两份物证时,冯律师的说法更是让人气的想把他痛打一顿。
“法官,我这里还有最后两份物证,一份、是我的委托人孔黎女士,2011年7月20号,在本市医院打胎的病例记录,时间是两年前,也就是原告叶康志,留学刚两个月后的。
根据病例上的记录,当时孔黎已经怀孕9周,刚好是两个月多一点的时间。
从时间上可以算出,孔黎的受孕时间,是在叶康志出国前没几天的时间里。这样看来,他们俩还是很正常的夫妻关系。
可辩方律师刚才说过,叶康志在出国的前几个月,和孔黎的感情就已经破裂,甚至开始闹离婚了。
如果真像辩方律师说的那样,叶康志和孔黎感情破裂,还闹离婚,那叶康志又怎么会在出国前,还和孔黎发生夫妻关系?”
“反对!被告在什么时间怀孕,根本就代表不了什么?因为我的委托人早在出国前几个月,就已经和她感情破裂,所以即便是被告怀孕了,也不能证明那是我的委托人的孩子。
更无法证明,我的委托人在出国前和她发生过夫妻关系。”
冯律师这样的说法,令在场旁听的所有之情人士皆是气愤不已!孔黎更是气的差点昏倒。
孔繁羽立刻起身,愤怒着大喊道:“你在胡说些什么?我姐姐怀的孩子不是叶康志的?还能是谁的?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姐姐?”
“就是啊,孔黎为她丈夫付出了多少?我们公司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的。”王惠芬也随即起身,为孔黎抱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