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芙眨眨眼,挪了挪小板凳,手里拿着从灼华那儿抢来的一个包子,嘴里嗑着瓜子问道。
“见程景宗,是为了让他爱上孤。”
当着那么多朝臣亲贵的面,她怎么勾引撩拨他?
燕灼华顿了顿,声音妖娆又清冷,说得理所当然:
“要是对拿下他无益,孤又为何要浪费时间见他?”
难道去相亲吗?
夜宵小酒它不香吗?
被窝里看个戏本子它不香吗?
灼华说着,指使外面站着的侍女琼浆进来,撤掉包子的袖珍蒸笼和蛋羹的小瓷碗,并再去给她从小厨房叫一份鲜花饼,一份虾仁蛋羹,另多饶一份凉糕。
八年未见,她脱胎换骨,犹如新人。
少时她略蠢了些,给他留下的印象只是一个倾慕他的、不重要的小姑娘。
这样的印象,在这场以江山社稷为赌注的博弈中,是不占优势的。
重逢的第一印象——很重要。
刷存在感未必总是件好事,要有战略性和战术性地刷。
绝大多数时候,百十次没有意义的见面,也比不上惊鸿一面来得惊艳。
“可是,殿下,您在晚宴上必定是艳压群芳,那大司马一见钟情……”松露说。
“呵。”
燕灼华冷笑,眸中凉薄之意极盛。
“他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人。”
程景宗此人,从当年还给她做侍卫、给皇兄做伴读的时候她就看出来,他表里不一,是个极会伪装之人。
表面上清贵高华正人君子,实际上腹黑凉薄阴险狠辣到有时候让她都觉得有些变态。
——你当他是个翩翩公子,实际他是个冷血杀神。
只是那时她还一心追着他跑,无论他如何,对她来说都如夜空中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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