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百姓已经在告示栏中见过艾玉的画像,关于他的话题还在大街小巷中流传,可还没过半个时辰,就见四名锦衣卫拥护着他进了云来客栈。
刚掀激起的话题又一次被推上了高潮,艾玉再一次成为城中百姓的议论焦点。
锦衣卫在大明朝的名声很不好,在百姓眼里,就是瘟神;在文官眼里,就是顶梁柱上的蛀虫。
一个死囚罪犯的同伙让锦衣卫给提走了,这还有活路吗?
正当城中百姓对艾玉津津乐道的同时,老马急匆匆的跑进了衙门。
高进于弘治九年高第两榜进士,在翰林院熬了五年,直到去年才被分到扬州,担任知县一职。
三十三岁的县太爷,年纪并不算大,继续在扬州城熬上两年资历,然后给远在京城的达官贵人使点油水,打点一番,仕途更进一步完全没有问题。
日后发展顺利,花个大价钱挤进京师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高进很悠哉,也值得他如此悠哉,作为一名假仁假义的父母官,百姓的事他又不用操心,只需要看好自个儿的一亩三分地,只要别出乱子,谁吃饱撑着来管你。
至于上头的知府大人,按时送点份子钱就行了,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这么过去了。
高进手里拿着一只典史刚送来的青釉花瓶,对着亮光仔细瞧着花瓶上的胎色,脸上的表情就跟丈母娘看女婿似的,那是越看越喜欢。
嘴里也不忘嘀咕道:“还是柳典史会来事,是个明白人。”
忽然,‘哐当’一声,内堂的大门被猛然推开了,吓得高进险些将手里的花瓶扔了出去,当即拉着脸,对着老马就一阵喝骂:“牢里走水了吗?还是你家里出事了,火急火燎的,没个规矩。”
老马低着头,擦着额头上的细汗,“大人,出事了,出大事了。”
“嗯?这光天化日的,能出什么大事?”高进毫不为然,继续盯着手里的青釉花瓶。
“艾玉让锦衣卫的人给带走了。”
高进闻言一怔,“什么?让锦衣卫的人给带走了?”
老马如实道:“卑职当值时,身着飞鱼服的四名锦衣卫一脚踹开了牢门,直接把艾玉给带走了。”
“我扬州衙门素不与锦衣卫搭边,他带走那艾玉又是为何意?”
老马微微抬头看了眼面前脸色严谨的知县大人,说道:“卑职从他们的对话中得知,艾玉似乎是他们的顶头上司,管他叫百户大人。”
老马是个憨厚的老实人,却也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锦衣卫带走了艾玉,这事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管辖范围,只能立即将此事上报。
高进顿然失色,瞬间捧着花瓶的手有些颤抖,但也很快镇定下来了:“开什么玩笑,艾玉怎么可能是锦衣卫百户。”
老马继续说道:“卑职也不信,只是领头的总旗一口咬定了艾玉,甚至都能拿出依据来。”
“啪……”
视若珍宝的青釉花瓶从高进的手中跌落,砸在坚硬的地砖上,霎然四分五裂。
高进面色惊恐的看着面前的老马,“你确信没听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