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以后陈达只做了两件事,第一件,是坐在餐桌吃饭,不管往嘴里塞什么,最终答案都是面带微笑说‘好吃’;第二件事,将今天破案的经过原原本本的和刘芸说了,还很认真的问‘你说这种事情用不用记到日记里?’。刘芸听的非常入神,还回应了一句‘你要告诉那些喜欢刑侦小说的读者说破一件杀人案就是如此简单,恐怕他们都不会信’。
陈达笑笑,什么都没说。
真实的生活原本就是如此,普通的命案也根本不难破,否则高智商犯罪也不会被作家们写的那么精彩绝伦。
“你愿意写就写吧,反正日记本是你的。”听完刘芸的回答,陈达愣了一下,她继续说道:“你不是问要不要把今天破案的事情写在日记本里么?”原来这个女人在说上一个问题。
“还是算了吧。”老陈很正常的说道:“反正也不是什么值得记住的事。”
他一直在等,或者说在忍,等一个看起来毫无波澜的时间点去厕所打开那本日记,最好,不留下任何值得被人关注的节点。
吃完饭,坐在电视机前陪刘芸看一部名为《嗜血法医》的美剧,剧情讲的是一个变态杀手成了警察局的血迹分析专家,利用警察局的先天优势迅速找出其他变态杀人然后通过非法律方式解决掉对方的故事。看了两集后陈达琢磨了一下,他觉着这个主角到了结局应该在劫难逃,毕竟这么干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也想不太明白亲手解决那些杀人魔到底有什么快感。
“你怎么总喜欢看这些东西?”陈达念叨了刘芸一句,那孩子不是都应该喜欢看喜剧、爱情剧才对么?
“我的小说题材主要就是写这些啊,你是不是又把看过的日记给忘了?”
陈达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把看过的日记给忘了呢,他只是还没看到那个部分就已经找到了摩斯密码:“我去个厕所。”
说完这句话陈达离开了沙发,回头去看的时候,发现刘芸窝在沙发上连动都没动过一下。
快速进入厕所,锁上厕所房门,他轻手轻脚的从水箱里掏出了那个日记本,当把日记翻开,很小心谨慎的倾听着客厅内所有声音,发现只听见电视声并没有其他响动当时,将日记本翻开,写着‘小心那个女人’的扉页被迅速跳过,直接打开第一页,那一秒,老陈好像跌入进了一个黑洞里,差一点就没爬出来。
“你不认识她,别怀疑,就是和你同居的女人!”
“你的微博并没有关注她;微信没有她的好友;支付宝转账记录里更没有和她所发生的任何财富关联。”这段文字像是一个人站在陈达的耳边正在急匆匆的诉说着,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递最多信息般写满了整整一页纸:“她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更不会表现出发自内心的心疼,若观察的足够仔细将会发现这个女人对你的好,最多停留在‘同情’阶段,从未深入过。”
“至于你们俩为什么会住在一起,没人知道原因,医院的人能证明的就是在你住院期间她经常出入你的病房,可在房间里聊了什么没人听见过。按理说,这勉强可以被假定为谈恋爱,但,在住院期间你竟然没有为其买过一次花、送过任何一次礼物,更没有任何惊喜。”
如果说到这里可以算是令陈达瞠目结舌,那么,接下来就是重磅炸弹!
“你最爱的女人叫陈嘉琦,刑警队的兄弟们会亲切的称呼她为七七或者七嫂,这个女人和你生活了很多年并有一个儿子,可刘芸连这一点都不知道,说明她连小三儿都不算。”
“或许,你们根本就不认识……”
看到这,陈达有太多太多问题想问,最关键的问题是,他根本不知道该问谁。
自己和刘芸不认识为什么会住在一起?
哪个女人会为一个根本不认识的男人付出?
自己不是已经结婚了吗?那,结了婚哪个叫陈嘉琦的女人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回家了吗?都不找找吗?
要是这本日记里写的都是真的,刑警队的人应该会知道的吧?他们是刻意回避了,还是……
对了,今天郝老歪还说自己父亲没事就数落他,按这个说法,起码还有一个人可以问。
“老陈~”
客厅的呼唤声传了过来,陈达立马合上了日记本冲门外喊了一句:“唉。”
“完事没?”
“完了,这就完了。”
陈达收好了日记本,盖上马桶水箱盖又冲了一遍马桶后打开厕所门走了出去,坐在沙发上还说了一句:“你去吧。”他以为刘芸也想用厕所。
“那么味儿,等一会。”
刘芸和刚才的姿势一模一样,靠在沙发上盯着电视说道:“老陈,你刚才说今天建北村的杀人凶手很有可能也是个通缉犯是么?”
“啊,怎么了?”
“没怎么,我记得你受伤的时候,好像也是被一个通缉犯打伤了吧?梁城怎么忽然之间有两个通缉犯在同一阶段出现了?”
同一阶段?